- 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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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清远市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集意见。
“《方案》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政府先行、强制分类”的原则,建立健全城镇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相应的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体系。”
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市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基本完善;人均垃圾产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倡导低碳生活
在垃圾源头减量上,《方案》提出,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和“净菜进城”,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量。
《方案》倡导绿色消费,提出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同时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商品批发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塑料包装袋使用量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蓝子、农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在分类投放上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处(乡镇)分级负责,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建立四位一体协同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方案》明确,按照《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关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规定,对城市道路、商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等14类区域对照相应责任主体。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类别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分类设施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各区(县)分类垃圾收运系统、资源回收处理站。清远将在4月前完善配套设施,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开放式小区由环卫部门统一设置公共分类垃圾桶,有物业的小区由主管部门指导物业公司配置公共分类垃圾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由本单位负责配置和更新分类垃圾桶,每个单位原则上按照一个入口一个收集点的标准设立本单位垃圾收集点,各单位自行将大楼内各楼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收集点。单位内部各楼各层各办公室的小分类垃圾桶配置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配置。
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方案》鼓励资质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等方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毒有害垃圾。
《方案》还提出,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有毒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要按要求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对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制度。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对有害垃圾要根据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
《方案》提出,加快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应尽快建设完善。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先进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和转化应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