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粤工商) 今年10月1日起,广东网店将进行实名制登记了!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将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公开电子执照。
有执照电商要公开电子版
据广东省工商部门介绍,《条例》是全国首部也是唯一一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对于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强化商改后续监管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条例规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但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部门;不涉及行政许可且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市场监管部门;涉及多个部门且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市场监管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明确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据了解,网店实名制是指个人开网店要登记实名,具备条件的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而已经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则要将营业执照电子版公开。
此前,有消费者表示,网购商品出了问题不知道该如何索赔,也不方便对经营者投诉。而不少投诉遭遇“查无此人”,难以追责的情况, “网店实名制”成了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之一。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根据该条例,在市场监管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两个角度,对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作出规定,明确了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和身份核实。为规范网络交易、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而在市场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经营者的监管,实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落实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保障,查处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