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我们的印象中一般都是死不足惜的,由于执行死刑的过程对于家属来说是残忍的,因此我国在死刑犯的处决上是不公开的,一般来说犯人被执行死刑后,生前的一切也就随之一笔勾销了,但是为什么死刑犯的遗体,不能归还家属呢?其实这主要也是出于为了家属考虑,我们知道,死刑犯在处决之后遗体难免的有些让家属无法接受。
所以国家规定,犯人在执行死刑之后,法警还必须监督犯人的遗体到殡仪馆,然后进行火化,最后再将骨灰将给家属,从而让他们寄托自己的哀思,也算是一种出于人道主义的举动,不然的话家属也是可以提起精神赔偿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死刑犯在服刑期间认识到了自己的罪,但是悔之晚矣,于是就会选择自愿的将遗体捐献,用于医学上的研究,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赎罪。
目前这种方式也是我国器官来源的主要途径之一,虽然说死刑犯被剥夺了生命的权利,但是对于自己的遗体却依然有着处置的权利,对于不愿捐献的犯人,也是会尊重他们的意愿。小编在这里觉得,我们还是应该遵纪守法,珍惜自己和家人一起相处的时间,也算是对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贡献吧,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