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根据省社保局《关于为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已取消集中认证方式,全年开放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现将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全市2018年12月31日前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二、认证方式
取消集中时间认证,改为全年每月都可以办理,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逾期未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待遇。暂停待遇后补办认证手续的,予以补发相关待遇。具体方式如下:
1.就近认证。由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社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省社保局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相关认证业务。本市退休但在省内其他地区居住的人员可到居住地相关认证机构办理认证。
2.通过广东人社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操作流程:下载广东人社APP→手机屏幕左上角选择“清远市”→点击“待遇资格认证”→进入职工养老离退休待遇资格认证→按照界面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人脸识别认证→按照提示完成认证。
3.互联网自助认证。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通过手机在“广东社保APP”选择“年度认证(企业职工)”模块,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4.其它认证方式。因行动不便或无条件进行网络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可由家属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街办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健在证明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居住在省外的参保人员,可到当地社保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居委会开具健在证明,邮寄至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